原标题: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压缩机 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务划分以及内部组织架构的调整,公司的部分固定资产包括压缩机生产设备已通过实物出资方式调整为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压缩机”)所有,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雪人压缩机拟向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远东租赁”或“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上述实物出资部分压缩机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远东租赁融资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额度,单笔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现为满足融资需求,需由公司为雪人压缩机在融资租赁机构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被担保的主债务:指雪人压缩机和远东租赁在2023年2月6日到2027年2月6日期间(以下简称“最高额期间”)签署的租赁合同而形成的远东租赁享有的一系列债权,上述债权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7,000万元。

2、担保范围:雪人压缩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远东租赁支付的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远东租赁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因雪人压缩机违约而给远东租赁造成的损失。

4、保证期间:租赁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最高额期间签署多个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2023年2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相关规定,该项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经营范围:压缩机、膨胀机、制冷设备、空调设备、机电设备、透平机械及相关零部件的制造和销售;压缩机、制冷设备的研发和技术咨询;制冷设备、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服务;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及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截止2022年9月30日,银行贷款总额为1,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3,677.03万元,雪人压缩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雪人压缩机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售后回租的融资业务主要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6,15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64,82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4.42%;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震巽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巽发展”)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震巽发展拟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震巽发展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2023年2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相关规定,该项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经营范围:新型、高效、节能压缩机及压缩机组、空调机组和热泵机组、冷冻冷藏制冷设备、换热器、制冰设备、工艺冷水设备、气体膨胀机、压缩机和制冷设备相关配件、辅助设备和机电设备的技术咨询、销售、维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的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其他未列明零售业;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机械工程研究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截止2022年9月30日,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9,702.16万元,震巽发展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震巽发展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董事会认为, 震巽发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震巽发展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风险可控,因此同意公司为震巽发展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6,15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64,82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4.42%;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龙华”)为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杭州龙华56%的股权。现为满足杭州龙华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业务发展的需要,杭州龙华拟继续向浦发银行杭州高新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杭州龙华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杭州龙华拟继续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杭州龙华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杭州龙华拟继续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杭州龙华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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